101年第103梯次替代役役別民間、教育專長需求調查表

需用機關

類別及役別

名額

服勤地點

民間、教育專長項目

備考

第一時段

第二時段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環保役(環境保育)

32人

一、行政院環保署、環保署環保人員訓練所、環保署環境檢驗所。

二、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金門縣。

一、符合下列資格者,按學歷順序(一)、(二)、(三)、(四)甄選
相同學歷人數超過名額時,依取得證照序列A、B、C、D、E甄選:
(一)取得博士學位者(不限科系)。
(二)取得碩士學位者(不限科系)。
(三)取得學士學位之一者,其中法律、新聞、大眾傳播、環境教育、自然科學、工程、生物、公共衛生、醫學、資訊、電機、農業、都市規劃及建 築等環境保護工作相關科系畢業者,較其他科系優先甄選。
(四)取得副學士學位者,優先之科系同第﹙三﹚項。
(五)高中(職)畢業。
二、上述相同順序超出甄選名額,以下列證照順序甄選(不得以學分數取代證 照):
(A)公務人員高考、普通考試、或相當於高等、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 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者。
(B)具有行政院環保署所核發之甲級或乙級環境保護專責人員證照者。
(C)具有行政院勞委會所核發之甲級或乙級技術士證照者。(另以副學士或 高中(職)學歷參加甄選者,放寬至丙級)
(D)具有教師證者。
(E)具有外語能力具有證書者,相當於相當CEF基礎級(例如全民英檢初級;
多益測驗350分以上;托福紙筆型態390分以上、電腦型態90分以上)。

一、具有第一時段所列各點條件,且優於本時段所列各點條件者優先錄取。
二、具有服本役別意願者。

一、本署得依實際需求調整服勤單位。
二、參加甄選之替代役役男必須現場檢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影本,以供查驗,不得事後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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