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Q & A

 

問題(Q)

回覆(A)

如何取得園區聯繫資訊及相關問題諮詢管道 四座園區均設置相關網站供投資者搜尋資訊,另外您可直接撥打各園區服務專線聯繫,若有綜合性問題亦可撥打行政院環保署之服務專線。
電話:(02)2381-5784    傳真:(02)2381-5664    E-mail:  estp@sun.epa.gov.tw
==>各園區聯絡方式
園區服務中心之功能為何
  • 申請進駐園區服務。
  • 證照辦理:協助業者辦理各項證照,包括: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建照、使用執照、工廠登記、操作許可等之申請,以期提供行政一元化的服務。
  • 補助費申請:協助業者申請土地租金補助、生產補助費、研究補助費及其他相關補助款。
  • 技術輔導與諮詢:提供業者所需技術之媒合。
  • 輔導符合法規:輔導業者符合政府相關法令規章及應行辦理事項。
  • 疑難調解。
園區土地取得方式? 業者得以「申請租賃」或「申請購置」之方式取得土地。
土地價格?
 
量產區購地
 
每坪單價(元)
補助金額(元)
扣除補助後售價(元)
備註
高雄
57,375
7,028
50,347
以補助3.5年計算
花蓮
12,217
1,497
10,720
以補助3.5年計算,公告前三個月進駐廠商減收土地售價300元/坪
桃園
29,150
3,571
25,579
以補助3.5年計算
台南
20,799
2,548
18,251
以補助3.5年計算,平均售價
 
量產區租地
 
每坪單價(元) 補助金額(元) 扣除補助後售價(元) 備註
高雄
3,618 1,809 1,809  
花蓮
71.4 54 18  
桃園
      量產區不出租
台南
      量產區不出租
 
實驗廠房租地
 
每坪單價(元) 補助金額(元) 扣除補助後售價(元) 備註
高雄
863 463 400 環保署補助一半, 縣府吸收31.5
花蓮
71.4 54 18  
桃園
178
82
96
土地164, 建物14
台南
      尚未訂定
 
管研大樓租地
 
每坪單價(元) 補助金額(元) 扣除補助後售價(元) 備註
高雄
863 463 400  
花蓮
71.4 53.55 18  
桃園
178
82
96
土地164, 建物14
台南
      尚未訂定

備註:土地租金補助至民國100年止,實際土地價格以各園區公告為準。

園區之基礎設施有哪些? 環保科技園區之硬體設施規劃,包括量產實證區、研究發展區、支援設施區、管理中心及教育展示區等四區。然視各園區區為所屬位置有不同之資源,例如:高雄園區位於本洲工業區內,所以廠商亦可使用其公共設施。
四座環保科技園區電力供應情形
  • 高雄園區:位於本洲工業區之區中區。本洲工業區供應電壓為161KV,興達電廠在隔鄰,電力供應不虞匱乏。且區內加緊設雙迴路建設,以提供穩定的電壓。
  • 花蓮園區:為獨立之園區,附近有鳳林變電所、和平發電廠,又西寶水力發電廠即將完成,近程遠程之供電都可以滿足進駐企業之需要。
  • 桃園園區:位於桃園科技工業區之區中區。輸電系統(採地下化供電、導入桃科2座161 KV變電所),供電系統:(1)15,000 KW以上特高壓用電廠商→台電161 KV直接供電)。(2)100 KW~2,000 KW高壓用電廠商→經161 KV降壓為11.4/22.8KV後供電。(3)低壓用電廠商→11.4/22.8 KV經變壓降為3ψ4W220/380 V或1ψ3W220/110 V後供電。配電系統:(1)桃科(含本園區)均採地下配電方式,22.8KV或11.4KV配電線沿既設道路下埋設。(2).入區廠商契約容量達1,000KW,或建築總樓地版面積達10,000平方公尺者,應向台電公司提出「新增設用電計畫書」以利檢討供電。
  • 台南園區:位於大新營工業區之區中區。
產業進駐的門檻為何?
  1. 環保科技園區擬訂引進之產業包括清潔生產技術、再生資源資源化、資源循環再利用、再生能源產品、環保技術設備及關鍵零組件等六大產業。各園區可視其區域特性引進與該地區相融合的產業。例如花蓮縣可發展環保生物科技、新能源產業等,結合其觀光與農業特性,發展出具特性的產業聚落。高雄縣環境負荷高,可以引進高級資源再生技術、水回收再利用相關產業與潔淨能源等。
  2. 引進產業為低污染、高附加價值之環保科技與再生資源科技,經主辦機關與環保署審查通過者。
  3. 環保科技園區擬引進產業包括清潔生產、生態化、高級環保技術產業,只要符合六大產業之範圍,並不局限於環保設備之製造。
如何協助企業取得再生資源,使得料源之供應不虞匱乏?
  1. 政府將協助企業以通案公告方式或個案核准方式公告再生資源項目協助企業穩定料源。
  2. 未來將協調相關部會共同研商許可輸入或輸出限制項目再生資之配額方式,亦即爭取環保科技園區內業者較優惠之配額比例。
如何進口相關廢棄物或廢料作為生產原料? 如果國內廢料量不足,且輸入之廢料為有價之二次原料,產業引進可以解決國內環保問題,同時促進資源循環再利用時,相關部會將共同研商許可輸入的可行性。
如何協助企業穩定再生產品的行銷通路? 優先採購相關規定: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執行範圍:1.環境保護產品。 2.本國境內產生之再生資源。 3.以一定比例以上再生資源為原料製成之再生產品。
◎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六條:1.取得環境保護標章,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 2.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 3.其他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
主辦機關 指依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以下簡稱推動計畫)設置環保科技園區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目前所指的是高雄縣政府、花蓮縣政府、桃園縣政府及台南縣政府。
入區廠商? 指與主辦機關簽訂入區契約,並依推動計畫接受環保署透過主辦機關之補助,從事量產活動之機構,且為依公司法合法設立之公司或其分公司、財團法人或經認許相當於我國公司組織之外國公司之分公司。
研究機構? 指與主辦機關簽訂入區契約,並依推動計畫接受環保署透過主辦機關之補助,從事環保科技或產業研究發展之機關、學校法人或公司。
初設資本額? 自入區廠商核准駐區至量產產能達設計產能百分之八十期間投資於生產設備之金額。(建廠及生產設備之項目內容,詳本網頁中之投資指南→投資優惠措施→環保科技園區補助優惠→生產補助費
設計產能? 指入區廠商生產環境友善產品之年度設計生產量。
新產品/新技術?  符合推動計畫所規範六大產業範疇所生產之產品或使用之技術。
先期研發案? 屬實驗室研究階段,其研究範疇符合推動計畫所規範之研究項目。
試量產研發案? 已有研究成果報告並進入實驗工廠階段者,其範疇符合推動計畫所規範之六大產業或研究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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